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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ub Rules

青少年會員

1. 敬請會員留意球會的公司章程第11條詳列如下︰

(a) 總務委員會有權酌情給予會員的子女、或其25歲以下的家庭成員使用球場的權利,並同樣有權撤銷上述權利。他們將被稱為「青少年會員」,並分為由總務委員會所決定的類別。會員支付讓其子女或家庭成員使用上述設施的月費,包括不同類別青少年會員的月費,將由總務委員會按時檢討決定。

(b) 總務委員有權酌情限制或撤銷會員的子女、或其25歲以下家庭成員使用球會設施的權利。

定義

2. 此乃青少年會員規則,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

(a) 「藍袋標籤持有人」是指具讓桿分數的青少年高球會員,男孩與女孩的讓桿指數分別為距離男、女子發球區22.3或以下及32.7,並被高球總監認定已適合參加球會比賽。他/她亦須全面了解高球規則和禮儀。

(b) 「臨時藍袋標籤持有人」是指具讓桿分數的青少年高球會員,男孩與女孩的讓桿指數分別為距離男、女子發球區22.3或以下及32.7,並被高球總監認定已全面了解高球規則和禮儀。

(c) 「橙袋標籤持有人」是指沒有足夠讓桿分數成為臨時藍袋標籤持有人的青少年高球會員,但在球會專業教練監督下,通過能力測試,並獲教練確認其充分了解高球規則和禮儀。

(d) 「綠袋標籤持有人」是指父母為正式會員或被提名會員的青少年高球會員。

(e) 「紫袋標籤持有人」是指父母為5日會員的青少年高球會員。

(f) 「球會設施」是指球會內除高球設施以外的所有設施。

(g) 「委員會」是指球會的總務委員會。

(h) 「高球設施」是指高爾夫球場和練習區。

(i) 「青少年高球會員」是指須遵守這些規則的25歲以下兒童,在支付適當的月費後,可使用包括高球場的球會所有設施。

(j) 「青少年社交會員」是指須遵守這些規則的25歲以下兒童,可使用球會設施但不可以打高球。

(k) 「專業教練」是指高球專業教練及助理專業教練。

(l) 「負責人」是指受委託的球會成人會員,同意在青少年會員父母不在場的情況下,全權負責該名青少年會員的安全與行為。為了遵從這些規則,不論其本身的身份,該名負責人被視為該青少年會員的父母,並遵從條例7附例中的規例。此負責人不能是家庭傭工。

(m) 「周末」是指周六及周日,並將被當作為包括所有法定公眾假期。

(n) 「閒日」是指周一至周五(公眾假期除外)。

3. 任何到訪球會並希望使用任何設施的兒童,按照此等規例,必須向球會登記,並繳付適當會費以成為青少年會員。委員會有絕對權力批准或拒絕其申請,在批准其申請後,委員會亦有絕對權力可隨時將其取消。

4. 會員應在孩子出生後盡快登記有關其孩子的詳情。

父母會員身份適用於青少年會員

5. 青少年會員使用球會和高球設施的權利,須視乎其父母的會員身份,例如5日會員的孩子,須同樣遵守5日會員的限制,以及其他列於有關條例中的限制。有關條例須按照此等條款詮釋。

父母負責孩子簽帳

6. 12歲以下的會員子女不得簽帳。青少年會員的簽帳,須由父母負責支付。

月費

7. 青少年高球會員和青少年社交會員須繳付的月費,將由委員會按時釐定。

申請成人會籍

8. (a) 青少年會員在年滿18歲之後,可被提名成為會員。在他成為會員或年滿25歲之前,有關的提名不會影響他作為青少年會員的權益。

(b) 委員會可酌情決定讓已登記的青少年高球會員,在等候入會名單上優先處理,此等優惠將視乎他們已登記成為青少年會員的年數。

(c) 委員會有絕對權力批准或拒絕青少年會員的登記,即使有關登記被批准後,委員會亦有絕對權利撤銷其批准。

一般事項

9. 請注意︰

(a) 特別食物

會員可攜帶球會一般不會供應而供3歲以下孩童進食的特別食物進入球會範圍。

(b) 高球以外的戶外活動

青少年社交會員可在球會部分範圍進行高球以外的戶外活動,惟須遵守有關規例,委員會有絕對權力決定哪些範圍可作此等用途。

(c) 高球學堂

球會的專業教練可自行決定於任何日子、任何時間為會員任何年齡的孩子安排高球課堂。

(d) 會員證與高球袋標籤

所有已登記的6歲以上孩子,應提交一張護照相片及申領會員證,若是青少年高球會員,更需要領取球袋標籤。

(e) 優先權

在任何時候,成人高球手都較任何類別的青少年會員,擁有優先權使用球會設施,青少年會員在球場上必須讓路。

(f) 衣著

青少年會員任何時候都應遵守球會的衣著標準,尤其在球場上穿著適當的衣服。

權利與限制

10. 已登記青少年會員不可︰

(i) 建議或和議任何人申請球會會籍;

(ii) 未經總經理同意下介紹任何賓客或訪客到球會;及

(iii) 除非這些規則列明,預先在粉嶺或深水灣預約發球時間。

類別分類

11. 按照球會的公司章程第11條(上述規則3所列出),委員會按年齡將青少年會員劃分為以下三大類別︰

第1類︰6歲以下兒童;

第2類︰6歲至11歲;

第3類︰12歲至24歲。

第1類(6歲以下兒童)

12. 除非這些規則列明,所有第1類的青少年會員只可使用按時由委員會選定的球會設施,而他們在任何時間都需由其中一名家長或負責人陪同和監護(需遵照以上之規則5)。

此類別之兒童,在全年的非繁忙時間(周一至周日)可使用粉嶺的發球區和短擊區,以及深水灣的練習網和起撲果嶺。他們不可進入任何高球場;欲使用以上設施的兒童,必須登記成為青少年高球會員,並於任何時候需由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或教練陪同和監護。

第2類(6歲至11歲)

13. (A) 青少年社交會員(非高球類)

第2類的青少年社交會員可以︰

(a) 在深水灣

(i) 使用更衣室、面對第1發球區的陽台、地下Fairway扒房的指定地區、1樓的中菜廳、兒童遊樂場和毗鄰的推桿果嶺(請參閱附例中的泳池使用規則)。惟他們在任何時候需由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陪同,並同時遵守規則5。

(ii) 在周日及公眾假期,第2類的青少年會員在下午3時前可使用推桿果嶺對面的陽台,惟他們在任何時候需由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陪同。

(b) 在粉嶺

(i) 餐廳或其他房間

可使用委員會按時指定的任何餐廳或房間。(可向球會辦事處查閱可用房間的細節資料)。

(ii) 遊戲室或其他地方

使用供他們使用的任何遊戲室或其他地方。

(iii) 客房住宿

在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陪同下,可享用客房留宿;惟此客房不可由青少年會員預留。

(iv) 泳池

可使用泳池中沒有預留予其他用途的部分(請參閱附例中的泳池使用規則),惟在任何時候都由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或教練陪同和監護(需遵照以上之規則5)。

(v) 此類別的兒童除非獲得總經理或委員會的特別批准,否則不可使用以下設施︰休閒室、陽台、Spike酒吧、美式桌球室/酒吧、健身室、閱讀室、棋牌室、麻雀室及推桿果嶺對面的陽台。

(vi) 更衣室

此類別的兒童不可使用會所主更衣室,卻可使用池畔更衣室。

14. (B) 青少年高球會員

除了上述提及的設施之外,第2類的青少年高球會員還可以︰

(a) 在深水灣

(i) 於晚上8時前使用練習場,以及全年任何時候使用練習網與起撲區。

(ii) 可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起使用高球場,最後發球時間為下午5時,但必須在下午6時前離開球場,在周六方面全年皆可在上午9時至下午1時使用球場。周日及所有公眾假期則不可以使用高球場。

(iii) 他們在任何時候都必須由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或教練陪同和監護。

(iv) 不可在主陽台區前的推桿果嶺練習。

(v) 禁止事項

不可在任何其他時間打球或練習(除非在教練陪同下),以及當球場被預訂時不可打球。他們在球場上沒有standing。

(b) 在粉嶺

(i) 可於周一至周五(公眾假期除外)下午2時30分後,周末及公眾假期下午3時後,於任何球場打高球,惟在任何時候都須由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或教練陪同和監護。

(ii) 除非獲得總經理或委員會的特別批准,否則不可在任何其他時間打高球。

(iii) 除非獲得總經理或委員會的特別批准,否則不可在陽台前的推桿果嶺練習。

(iv) 可使用練習場和短擊區,惟須由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陪同和監護,或正在跟隨教練學習。

第3類(12歲至24歲)

15. (A) 青少年社交會員(非高球類)

第3類的青少年社交會員可以︰

(a) 在深水灣

使用任何球會設施,惟未滿16歲者任何時候都不可進入下層的酒吧。

(b) 在粉嶺

此類別的未滿16歲的會員除非獲得總經理同意及在其父母陪同下,否則不可使用以下設施︰休閒室、Spike酒吧、美式桌球室/酒吧、閱讀室、棋牌室、麻雀室、會所主更衣室或在球會客房留宿。14歲以下的會員不可使用健身室。

16. (B) 青少年高球會員

除了上述提及的設施之外,第3類的青少年高球會員還可以︰

(a) 在深水灣

(i) 若年滿16歲,可無人陪同下於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後及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1時打高球。惟未滿16歲者,在任何時候都須由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或教練陪同。

(ii) 可在任何時間使用發球區、推桿果嶺及練習網,惟未滿16歲者,在任何時候都須由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或教練陪同,才可使用這些設施。

(b) 在粉嶺

在粉嶺,只要他們年滿16歲,並任何時候都由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或教練陪同,便可以︰

(i) 在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於任何時間在任何球場打球。

(ii) 在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於任何球場打球︰

– 周一至周五任何時間;

– 周末及公眾假期下午3時後。

(ii) 以上各項皆須同時遵守使用球場之一般守則。

(iii) 可在任何時間使用練習場、短擊區及推桿果嶺,惟未滿16歲者,在任何時候都須由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或教練陪同,才可使用這些設施。

額外高球特權

(藍袋標籤、臨時藍袋標籤及橙袋標籤持有人)
17. 藍袋標籤持有人、臨時藍袋標籤持有人及橙袋標籤持有人可透過其父母向委員會申請超越上述限制的額外高球特權。委員會有絕對權力,按照球會高球總監的建議,批准賦予這些額外特權。在批准其申請後,委員會亦有絕對權力將其取消而毋須給予理由。

18. 所有標籤持有人的非高球類特權,都須遵守上述適用於第2類及第3類的相同規則。

19. 所有標籤持有人的額外高球特權如下︰

(a) 藍袋標籤持有人

藍袋標籤持有人獲准參加球會比賽。他們若年滿16歲,便可在公眾假期以外的周一至周五預約發球時間。

在深水灣

(i) 可在無人陪同下於全年任何時間使用推桿果嶺、起撲果嶺、練習網及發球區。

(ii) 可在無人陪同下於全年任何日子的上午9時後使用球場。

在粉嶺

(i) 可在無人陪同下於任何時間使用推桿果嶺、短擊區和發球區。

(ii) 在周一至周五,可毋須任何人陪同下於任何時間打高球(須遵守以上第5規則)。除了配偶及青少年限制時段外,在冬季為周六下午1時至2時30分,周日及公眾假期為上午8時至9時,以及中午12時至下午12時,除非這些限制並不適用於被指定為「非讓桿區」的球場。總經理及委員會有權作出有關上述限制的豁免。

(b) 臨時藍袋標籤持有人

臨時藍袋標籤持有人不准參加球會比賽,但可享有同樣的額外高球特權,不過若尚未年滿16歲,不可在深水灣和粉嶺使用高球場和其他高球設施,他們並且必須由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或教練陪同,有關藍袋標籤持有人的限制亦同時適用。

(c) 橙袋標籤持有人

橙袋標籤持有人不准參加球會比賽(請參閱橙袋標籤規則下的打球條款)。

在深水灣

(i) 可於任何時間使用起撲果嶺、練習網,並於任何日子下午8時前使用發球區。惟在任何時候都由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或教練陪同和監護。

(ii) 可在上午9時後的任何時間打高球,惟必須由其中一位家長或負責人或教練陪同。

(iii) 不可在主陽台區前的推桿果嶺練習。

在粉嶺

參閱第1至3類的青少年規則。

2011年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