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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哥爾夫球會與民政事務局通力合作,致力推動高爾夫在香港發展,開放更多球會設施予並未持有會籍的外界團體使用。

 

按照這項計劃,球會部份設施包括高爾夫球場和健身室可供下列核准的外界團體預訂和使用︰

  • 任何一間由教育條例《第279章》第3(1)條所界定、或任何相關條例與修訂列明的學校;
  • 任何接受社會福利署長期資助的非政府組織;
  • 香港高爾夫球總會,除附屬國際高球聯會外,亦是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成員;
  • 任何接受民政事務局長期資助的制服團體和青年組織;及
  • 任何政府部門。

請致電本會的高球與會籍主任查詢更多相關資料

Mrs Lillian Cheng

傳真︰2679 5183

電郵︰membership@hkgolfclub.org

電話︰2679 1828